室内装修消防设计依据_室内装修消防设计依据是什么 2025-01-13 12:27:40 0 0 装修需要消防备案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关于屋顶设置的消防泵房室内是否需要考虑采暖的设计依据? 一、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几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生产场所根据生产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戊类五个火灾危险性类别。其中,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场所的厂房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一,二级。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国将生产的火灾危险等级可以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火灾危险等级-轻危险级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火灾危险等级-中危险级Ⅰ级l)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2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商场等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4) 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Ⅱ级1)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2) 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火灾危险等级-严重危险级Ⅰ级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Ⅱ级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火灾危险等级-仓库危险级Ⅰ级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Ⅱ级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Ⅲ级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