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室内设计装修规范_消防室内设计装修规范最新版 2025-04-17 09:25:40 0 0 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1、单独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取防水淹措施),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6、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必须有良好的专门排水管道。 病房消防设计要求? 为有效防范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并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全院基础设施的消防设施设置制定以下规范: 1、卫生院的病房、门急诊等火灾危险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区及用房,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排烟设施。 2、卫生院的病房、门急诊、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3、院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并按规范配置相关设施。 4、卫生院的医疗工作用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应按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应急广播、自动报警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 5、院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及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标准及范围需符合规范的规定。 6、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消防八套规范? 消防八大规范?消防规范有: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