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设计消防审核(室内装修设计消防审核规范) 2025-01-13 15:32:51 0 0 关于建筑内部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的你可以做个参照,你可以在地方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去拿所在地相关的报审表(或所在区域的消防大队办理或咨询)。 消防一般资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1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⑦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七、设计图纸: 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准备材料如下: 1、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等拿到开工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始消防施工了。注:以上资料各都要求不一,供你参考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大神们,装修宾馆消防审批有哪些程序,审核标准是什么,求赐教…具体程序?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收藏(0)